交通事故导致三级伤残,原告获得高额赔偿金
案情简介
2019年12月16日9时50分许,张某某驾驶制动不符合标准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,与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,导致王某某安假肢三级伤残。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负主要责任、王某某负次要责任。
裁判结果
后王某某来律师事务所委托本律师,本律师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、残疾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(父母、未成年子女)、护理依赖费、假肢费、硅胶费、维护保养费等合计 3926751.36 元。被告虽对责任划分有异议以及认为假肢费用过高,但均被法院驳回。
代理意见
王某某的身体收到了不可逆的损伤,好在赔偿金额还比较理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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